小吊車的吊臂是可以360度旋轉的,即使沒有電力來源,用人力也可驅使其轉動,容易觸碰到其他物體,怕就是傷及到人,所以將吊臂拆卸下來,以免占空間又增加穩定隱患;其次,小吊車擱置在外,很容易積落灰塵,灰塵對于金屬具有腐蝕性,久而久之,小吊車容易出現機體銹蝕的情況,影響小吊車的機械性能,再則就是再想拆卸時,會因為機體生銹而拆卸困難,出現不錯行拆卸的情況,致使小吊車零件受損,縮短工作壽命;小吊車擱置在外,經受風吹日曬,機體很容易老化,發生漆層掉落的現象,影響小吊車的美觀性。
詳解小吊車使用時要注意的事項:
一、吊車在沒有障礙物的線路上運行時,吊鉤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,需要離地面2m以上。如果越過障礙物時,須超過障礙物0.5m高。
二、對吊運小于額定起重量50%的物件,允許兩個機構同時動作;吊大于額定起重量50%的物件,則只可以一個機構動作。
三、具有主、副鉤的橋式吊車,不要同時上升或下降主、副鉤(特別例外);不許在被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錘擊及在物件下面工作(有支撐時可以)。
四、需要在停電后,并在電門上掛有停電作業的標志時,方可做檢查或進行維修工作。如需要帶電作業時,須有穩定措施保護,并設有專人照管。
五、每臺吊車需要在明顯的地方掛上額定起重量的標牌。
六、工作中,橋架上不許有人或用吊鉤運送人。
七、無操作證和酒后都不許駕駛吊車;操作中需要精神集中、不許談話、吸煙或做無關的事情。
八、車上要清潔干凈;不許亂放設備、工具、易燃品、易爆品和危險品;吊車不允許超荷使用。
九、下列情況不許起吊:捆綁不牢;機件超負荷;信號不明;斜拉;埋或凍在地里的物件;被吊物件上有人;沒有穩定保護措施的易燃品、易爆器和危險品;過滿的液體物品;鋼絲繩不符合穩定使用要求;升降機構有故障。
小吊車作業應避免粗暴,否則必然產生沖擊負荷,使機械故障頻發,縮短使用壽命。作業時產生的沖擊負荷,一方面使機械結構件早期磨損、斷裂、破碎,一方面使液壓系統中產生沖擊壓力,沖擊壓力又會使液壓元件損壞、油封和高壓油管接頭與膠管的壓合處過早失效漏油或爆管、溢流閥頻繁動作油溫上升。作業中每隔4~6天斗門油管就要漏油或爆裂,油管是隨機進入口的正規品,經檢測沒有質量問題。通過現場觀察,發現為斗門開、閉時強烈撞擊限位塊、門框所致。要地避免產生沖擊負荷:需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;液壓閥開、閉不能過猛過快;避免使工作裝置構件運動到限度位置產生強烈撞擊;沒有沖擊功能的液壓設備不能用工作裝置(如挖掘機的鏟斗)猛烈沖擊作業對象以達到破碎的目的。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:操作手要保持穩定。因為每臺設備操縱系統的自由間隙都有一些差異,連接部位的磨損程度不同因而其間隙也不同。